中國鋼鐵工業協會19日舉行2009年理事(擴大)會議,會議原則通過了《鋼鐵行業規范國內鋼材市場秩序自律公約》,以避免國內鋼材價格大起大落,維護國內鋼材市場的相對穩定。
這份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公約》規定,鋼鐵企業要根據市場需求組織生產,堅持沒有合同不組織生產的經營原則。市場發生較大變化時,生產企業應主動通過調控產量、優化品種結構、增減庫存等措施促進供需平衡,避免盲目的價格競爭。
《公約》要求鋼鐵生產企業在市場平穩情況下堅持產品售價不低于完全成本;市場需求減少、庫存大量增加、銷售困難情況下,要堅持低于制造成本不銷售,堅決杜絕“保值銷售”等不正當競爭行為,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。
《公約》要求鋼鐵生產企業與貿易企業建立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。貿易企業要自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,不搞惡性競爭,提倡與鋼鐵生產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。
《公約》要求建立穩定的銷售渠道和網絡。鋼鐵企業要加強市場開拓和銷售渠道建設,減少中間環節,努力提高直供產品比例;規范企業分公司和貿易流通企業的銷售行為;完善企業內部銷售考核體系,把產品產銷率與產品利潤率一起考核;加強企業加工配送和貿易代理制等現代物流體制建設,培育現代市場物流體系。同時,要加強和鞏固出口產品銷售渠道和網絡,為穩定國內市場創造條件。
《公約》規定,對違反《公約》的行為,鋼鐵協會要及時給予制止和協調。對違約單位將根據違約危害情況,分別實行違約企業通報批評、行業內部通報、社會公開通報、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,依法查處并給予處罰。
近年來,我國鋼材銷售市場秩序比較混亂,從事鋼材銷售的中間商多達十多萬家,但沒有可以左右市場的中間商;同時,鋼廠大多沒有與最終用戶聯系起來,不能根據市場需求組織生產。這種混亂的鋼材市場秩序加劇了鋼材價格波動風險,影響了我國鋼鐵行業的健康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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