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財政部下發《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》指出,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含硼鋼的出口退稅,引發業內關注。其中包括熱軋含硼合金鋼材、熱軋含硼合金鋼板材、不規則盤卷的含硼合金鋼熱軋條桿和含硼合金鋼熱加工條、桿等,原本享受9%~13%的出口退稅率。
根據海關總署發布的數據,2014年1月~11月,中國累計出口鋼材8361萬噸,同比增長46.79%。上述4類含硼鋼產品合計出口2620.4萬噸,占全部鋼材出口量的31.3%,可見含硼鋼材是主要出口鋼種之一。
據海關此前的規定,含硼量達0.0008%及以上鋼材產品可按合金鋼申報,即可享受出口退稅政策。對于鋼鐵企業來說,添加硼元素的噸鋼成本極其低廉,用10元~20元左右成本換取300元左右的出口退稅。這對于目前處于微利時代的鋼鐵行業必然是容易得手的“香餑餑”,成為鋼企改善盈利的有行業“潛規則”。
業內人士認為,含硼鋼出口退稅取消后,將直接影響相關鋼材品種的出口競爭力,對于2015年一季度短期鋼材出口將形成沖擊,也將加大國內鋼材供給壓力,使得國內鋼企在國內和國際市場需求承受較大壓力。
大規模的出口量縮減將考驗國內市場的消耗能力,若鋼鐵企業依然維持高運轉生產,國內投放每月將面臨300萬噸資源增量,對目前持續下跌的國內市場造成巨大的沖擊和影響,短期來看,對于已在產能過剩中煎熬數年的鋼鐵行業來說,取消含硼合金鋼出口退稅無疑是雪上加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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